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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门发文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 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全覆盖

为了加大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,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,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出台《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 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》(下称《通知》),明确自2022年11月起,在北京市朝阳区等48个市(市辖区)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(含此前6个试点城市)。

根据《通知》,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项目包括医院、学校、办公楼、综合体、展览馆、会展中心、体育馆、保障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,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。各有关城市可选择部分项目先行实施,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范围,到2025年实现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政策实施的全覆盖。此外,鼓励将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纳入实施范围。

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2020年10月曾出台文件,将南京、杭州、绍兴、湖州、青岛、佛山等6个城市作为试点城市,积极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。

据了解,首批试点城市探索形成了政府采购医院、体育场馆、保障性住房、学校、展览馆等绿色建筑的设计、施工、建材需求标准规范,并嵌入采购文件、采购合同,建立公共项目全周期管控机制,开展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。

“6个城市开展试点以来,要求采购人强制采购绿色建材,建设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,纳入试点的工程项目金额达到1025亿元。”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介绍。

《通知》要求,各有关城市要严格执行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《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》(下称《需求标准》)。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政府采购工程涉及使用《需求标准》中的绿色建材的,应当全部采购和使用符合相关标准的建材。

同时,工程价款结算须优先开展。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,须提高工程价款结算比例,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%。施工过程结算也一并施行,发承包双方通过合同约定,将施工过程按时间或进度节点划分施工周期,对周期内已完成且无争议的工程进行价款计算、确认和支付。

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马海涛表示,政府绿色采购是从财政角度对具有绿色低碳技术的企业进行支持,政府绿色采购能够提升企业进行低碳技术创新的意愿。同时,政府绿色采购能够让被采购企业易于融资,并对低碳绿色产品的消费起到示范作用。

《通知》还提到,有关城市财政、住房城乡建设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各司其职,加强协调配合,形成政策合力。财政部门要组织采购人落实《需求标准》,指导集中采购机构开展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工作,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工程项目的监管,培育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和高品质绿色建筑项目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结合区域特点,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建材产业,培育绿色建材骨干企业和重点产品。

据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预测,2025年我国绿色建筑市场规模有望超过9万亿元,年复合增长率约为5%。其中,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将持续提升,预计2025年市场规模约为1.3万亿元,年复合增长率约为3%。